2025年廣東省的產假天數更變為178天,很多人不清楚產假的具體細則,主要包括基本產假98天,加上獎勵假80天就是178天,另外還有難產以及剖腹產或者生育多胞胎的情況,每一種情況都能夠在178天的基礎上分別再增加15天,如果同時兩種情況發生就增加30天,在產假期間的工資也是根據生育津貼的情況來判斷的,如果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企業就無需支付。
關於產假,每個地方的規定都有差別,你聽過158天或者178天,2025年廣東省的產假天數就是178天,詳細細則包括多個方面,下面是詳細的分析:
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若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若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是可以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的。
生育津貼 ≥ 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複支付工資了,生育津貼 < 產假工資,採用就高原則,用人單位需要補差額發給個人,生育保險基金計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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