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育兒假有了新的規定,主要表現為依法生育並且符合條件的父母在子女在0~6週歲期間雙方可以合理享受10天育兒假,育兒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可在當年享受,不結轉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不包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表決稿)》規定,在子女六週歲以前,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條例》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子女六週歲以前,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育兒假是一項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制度。它旨在幫助父母們更好地照顧自己的孩子,並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之間的關係,下面就是各個城市的育兒假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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