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產假188天不包含法定節假日,如果產婦休假期間遇上節假日那麼產假天數應該順延,但是產假是包含週末的,還有額外增加產假規定,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海南產假188天也就是基礎產假加上地方產假90天計算得來的。
根據《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章第二十七條規定:屬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綜合也就是188天,並且該條例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包含期間的雙休日,但假期期間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等法定節假日重合的應當順延計算,因此,產假都是包含週末的,但是不包含法定節假日。
海南產假188天是用國家法定產假98天,加上海南地方產假90天計算出來的。據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海南地方相關法律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三個月,即90天,所以海南產假共為188天,除此之外,女性孕期產假還有以下幾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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