摻假158天而國家規定的生育津貼只有98天,而剩下的60天是地方政策給予的產假獎勵,因此生育津貼按照98天的標準來計算是合法合規的,生育津貼的具體數額與職工的繳費基數和用人單位的平均工資有關,不同地區可能有所差異,這部分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視為出勤,福利待遇不變。
產假158天但生育津貼只有98天的原因是國家規定的生育津貼只有98天,而剩下的60天是地方政策給予的產假獎勵。這部分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視為出勤,福利待遇不變。 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地方的政策是將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和地方政策增加的產假分開計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的生育津貼由社保機構支付,而地方政策增加的產假部分則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但是在領取生育津貼的時候往往會遇見一系列問題,這裡就為大家解答了生育津貼中的常見問題。
4、產假158天為啥生育津貼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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