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即使有熟人做試管嬰兒也是不能選擇男女的,因為我國法律嚴令禁止性別的選擇,除非患者是存在伴性遺傳病,才能以達到優生優育的目的選擇胎兒性別,否則醫院熟人給進行試管性別選擇就是違法的,相關違法人或單位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其實,醫院單位對試管性別選擇方面是有嚴格的監管的,熟人基本上是不可能給做試管能選男女的。
從醫學理論上講,試管嬰兒可以挑選性別,但這種行為在我國是違法的,是不允許擅自進行的。即使是有熟人在醫院工作也是不行的,此類行為一經發現,就會受到嚴厲處罰。但如果患者本身是有特殊的遺傳性疾病,只遺傳給女孩或男孩,那麼為了規避風險,才有可能在醫院做試管嬰兒的過程中去選擇胎兒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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