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孕產婦入院時,由醫療保健機構墊付住院分娩專案補助資金和新農合報銷資金。農村孕產婦出院結賬時需憑戶口簿或身份證、參合發票、合作醫療資訊卡原件和影印件等有效證件同各醫療保健機構按照以下方法結算:
在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農村孕產婦,分娩後3個月內將住院分娩結算髮票、出院證明、費用清單、戶口簿或身份證影印件、參合發票、信用社賬號等報戶口所在地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將相關資料報區專案辦公室和新農合辦,專案辦公室和新農合辦按照相關程式稽核後,將該孕產婦住院分娩所應享受的補助資金撥付至鄉鎮衛生院,孕產婦在鄉鎮衛生院領取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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