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胚冷凍一年是還能夠使用的,因為胚胎冷凍技術是輔助生殖技術的重要衍生技術之一,指採用快速或慢速的降溫方式,將胚胎置於超低溫環境(液氮,-196℃)中冷凍儲存,待需要時再將胚胎解凍復甦移植的技術,理論上能夠通過冷凍儲存25年甚至更久。
理論上講,冷凍的胚胎在液氮中是可以無限期儲存的。關於冷凍胚胎的時限,歐美等一些國家建議不超過5年。我國臺灣地區規定, 胚胎冷凍儲存時限不得超過10年。我國目前沒有相關立法和明確規定,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和法規,中華醫學會生殖醫學分會關於冷凍胚胎的專家共識中指出:凍存胚胎儘可能在5年之內使用,擬再生育的夫婦最長儲存和臨床使用期限不要超過10年。
迄今為止,全世界報道凍胚移植活產的冷凍胚胎儲存時間最長為25年,並且胚胎冷凍儲存時間超過10年以上的活產均為個案報道,目前仍缺少大樣本的研究闡明這類經過長期極限冷凍胚胎儲存時間的著床率、妊娠率、以及胎兒的出生缺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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