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位孕婦都需要保胎,如果是自然受孕,既往沒有不良孕產史,產檢正常,就不需要保胎治療。通常情況下,既往有胚胎停育或生化妊娠的情況;子宮畸形,如單角子宮、雙角子宮、子宮縱膈等;既往有複發性流產的情況;有先兆流產的表現;黃體功能不足;孕比較困難,多年不懷孕;通過人工授精或試管嬰兒技術助孕後懷孕的女性等女性有必要進行保胎治療。
有先兆流產的跡象,陰道出現鮮紅色或者褐色分泌物,腹痛,腰痠,下腹墜脹,需要去醫院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保胎。需要特別注意兩個問題:
1、停經1-2個月,陰道持續、少量出血,伴有劇烈腹痛,要考慮宮外孕的可能性;
2、停經2-3個月,陰道大量出血,要警惕葡萄胎的可能性。因為這兩種疾病都屬於急症,一旦發生,情況危急,後果嚴重,需要及時去醫院治療。當檢查發現胚胎髮育不良,經過醫生全面評估,需要進行保胎治療。
出現流產跡象,經過保胎治療之後,如果向好的方向發展,可以繼續保胎,並根據患者病情調整治療方案,例如調整藥物的種類和劑量。如果經過一段時間的保胎治療後,結果並不理想,異常情況沒有得到改善,繼續保胎的意義不大,建議理性的放棄。放棄質量不好的胚胎,是對孩子負責,也是對家庭負責。
經歷懷孕的欣喜後,胚胎停育、先兆流產會讓孕媽媽心痛不已,想盡辦法保住孩子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不建議強行保胎,從優生優育和遺傳角度來看,胚胎停育、先兆流產是一種自然淘汰、自然篩選的過程,勉強保胎有可能看到的就是一個“有缺陷的寶寶”。
規律作息,適當休息,健康飲食,心情舒暢,每個孕婦都要以此為原則。對於原因明確,有相應治療措施的先兆流產和複發性流產,應進行鍼對性的保胎治療:
①既往有不良孕產史,懷孕前針對致病因素進行治療,懷孕後繼續給予相應的保胎措施。
②如果有黃體功能不全,給予外源性黃體支援類藥物進行保胎。對於藉助試管嬰兒技術懷孕的女性,必須進行黃體支援,因為這類患者都存在黃體功能不全。
③如果有子宮畸形,必要時做手術進行矯正。
④如果有感染,給予抗生素治療。懷孕後加強管理,預防感染。
⑤有血栓傾向及免疫因素存在時,懷孕前、後都需要進行相應的治療。
⑥有糖尿病、高血壓、甲狀腺疾病的患者,應該在懷孕前半年就進行藥物治療。懷孕後繼續進行治療管理。
⑦如果有遺傳缺陷,應諮詢遺傳醫生,制定保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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