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經全面開放三胎政策,但是究竟是否允許家庭生育四胎暫時還沒有明確的說法,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但並未明確禁止辦理四胎的準生證,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夫妻有特殊情況需要生育四胎,並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條件,是可以申請辦理準生證的,但是如果要合理合法,在廣西以及山東的家庭滿足條件是可以合法生育的。
生四胎目前在我國大陸地區是不允許的,因此不能辦理準生證,但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如再婚家庭已有子女數量符合相關規定,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能可以生育四胎,具體需要諮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
需要注意的是,準生證已經於2016年實行“二孩政策”以後,在各地取消,改為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因此,現在生育孩子不需要再辦理準生證,而是需要進行生育登記。
在中國大陸地區,目前不允許申請四胎準生證,然而,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如再婚家庭已有子女數量符合相關規定,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能可以生育四胎,具體需要諮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具體條件和特殊情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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