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對於新生兒的醫保有新的政策規定,那就是新生兒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後,當年不繳費,自出生之日起當年內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次年個人需要繳納居民醫保費,按照政策規定,普通居民如果錯過集中繳費期,則醫保財政補助部分也需要由個人承擔,本文還總結了太原新生兒醫保報銷比例,下面是詳細分析。
太原新生兒參加醫保不需要繳費,根據太原市人民政府的相關通知,新生兒出生當年取得太原市戶籍的,由其監護人攜帶《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不繳費,領取《診療手冊》。
這意味著,新生兒在出生當年如果辦理了參保登記,就可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而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此外,對於年底出生的新生兒,如果錯過了當地的年度集中繳費期,只要不超過出生後90天,財政補助部分仍然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確保了新生兒能夠及時享受到醫保待遇。
相關政策表示,新生兒落地即可參保,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但是不同地區的新生兒醫保繳費標準不同,下面進行了彙總: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慶 | 成都 |
廣州 | 深圳 | 鄭州 | 蘇州 | 福州 |
石家莊 | 杭州 | 武漢 | 長沙 | 合肥 |
南京 | 瀋陽 | 長春 | 哈爾濱 | 南昌 |
濟南 | 太原 | 南寧 | 昆明 | 蘭州 |
青島 | 貴陽 | 太原 | 西安 | 海口 |
廈門 | 西寧 | 珠海 | 烏魯木齊 | 銀川 |
拉薩 | 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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