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不育患者只要提供相關資料就能在臺灣做供卵試管嬰兒,不屬於違法行為。但在臺灣做供卵試管嬰兒跟在內陸一樣都需要等卵源,等到卵源後還需要簽訂相關合同才能進入相關流程。而且在臺灣做供卵試管嬰兒手續還相當的麻煩,需要結婚證做公證,等待公證下來還要等待一個月的時間,而且在此期間還需要辦理在職證明、通行證、護照等等。
臺灣在2007年的人工生殖法裡對精卵互贈進行了合法的規定。明確精卵互贈,即兩對受術夫妻約定,以一方夫之精子及他方妻子之卵子結合,使各方之妻受孕之情形是得到法律允許。
本頁面內容來自網路或使用者自發貢獻,如有侵權,請按照平臺公示的舉報規則發起投訴。
本文永久性地址 https://www.uborn.tw/taiwan/60e171e981dc353464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