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對於生育津貼的規定有了更新,很多人不清楚的天數也有了明確的回覆,天津市的生育津貼基礎天數是98天,對於滿足條件的女職工會額外增加30天,並且會因為多胞胎以及難產的情況增加具體的產假天數,最高不超過158天。
按照《天津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標準按日計算,由用人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生育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待遇結算,工作人員受理後,將發放職工的生育津貼。
基礎生育津貼天數
對於2016年11月23日(含)以後生育嬰兒並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參保女職工,可在原本享受的98天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基礎上,額外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因此,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女職工均可享受總計128天的生育津貼。
額外增加情況
關於產假與生育假
在天津,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和計算方式涉及多個方面,包括津貼的天數、計算基數、發放方式等,以下是關於天津生育津貼的一些熱門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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