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從懷孕32周開始,孕婦就需要開始做胎心監測了,但如果為高危妊娠,分娩存在圍生期受益則可以於較早孕周即開始監護(妊娠26~28周)。要知道,理想的監測頻率目前並不確定,應因人而異,NSTBPP及改良的BPP通常每週進行。但是對於高危情況如過期妊娠1型糖尿病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及妊娠高血壓病,每週進行2次。不論上次進行胎兒監護的時間為何時,一旦出現母體狀況變化可能導致急性胎兒活力減少,則都應重新進行胎兒評估。
胎心監護是胎心胎動宮縮圖的簡稱,應用胎心率電子監護儀將胎心率曲線和宮縮壓力波形記下來供臨床分析的圖形,是正確評估胎兒宮內的狀況的主要檢測手段。具體的使用胎心監護操作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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